住客点评>>
-
好评酒店图片与实际完全不一样,地址也不在一个地方~感觉是不诚信的经营。房子比较老,装修什...
-
好评取个名叫大酒店,其实就是家庭小旅社,去沙滩好远好远,环境服务都很差,
-
好评环境非常非常差,标间应该有的设施和条件都没有,甚至连找个电源插座来充电都没有。周边一...
-
好评1.先说携程有点不负责任,明明写的近景区,实际离景区十几公里。交通又不方便,四点就没...
-
好评酒店离景点18公里!!!最顶层的房间都能有霉味!!!房间环境就不提了,**图片都是别...
酒店12时退房规定要明示
2016.10.14
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上一篇: 昔日知名酒店转让3年无人接盘
下一篇: 共享生态系统给酒店带来营收
台山上川岛天鹅大酒店交通指南